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这是继2014—bet36体育备用;年审核评估总体完成后,教育部在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下启动实施的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推出的硬招实招。
《方案》强调以立德树人为统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强化立德树人基础、指标和制度建设,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五育并举”培养担当民族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真正让立德树人落地生根。
《方案》明确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综合改革,推动高校在体制机制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改革新进展,实现改革新突破,形成全局性改革成果。
《方案》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提出以评估分类引导科学定位。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导向鲜明的两类四种“评估套餐”由高校自主选择,引导一批高校定位于世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示范引领全国;推动一批高校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注重科研反哺教学、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促进一批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地方特色。
《方案》要求以评估方法手段创新实现减负增效,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资源,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在专家线上集体会诊基础上,针对“问题清单”重点考察,减少入校评估人数、天数、环节,对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当好“医生”和“教练”,切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方案》突出以评估结果运用落实“强硬度”“长牙齿”,综合运用评估、督导、通报、挂钩和问责等举措,切实推进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效能提升。把上轮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门槛条件,增设问题清单,建立“回头看”督导复查机制,对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等问责措施,倒逼高校压实质量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引领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象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教育部将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象的数量、结构及分布,统筹制定配套政策和总体规划,选取不同类型高校开展评估试点后逐步推开,为“十四五”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奠定基础。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答记者问
一、请简要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特别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方案》的出台,对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二、请简要介绍《方案》的设计思路
答:《方案》坚持以下设计思路:
一是主动适应高等教育转段发展需求。当前,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立德树人成为根本任务,“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成为时代命题,多样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新一轮审核评估紧扣“转段”特征和未来五年高校评估着力点,更加注重立德树人成效评价,更加注重夯实本科教育教学基础地位,更加注重分层分类评估,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二是继承发展上轮审核评估成功经验。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一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充分继承上轮审核评估“自己尺子量自己”“五个度”等高教战线普遍认可的经验做法,积极借鉴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先进理念,全面对接新时代本科教育新要求,从评估指导思想、理念标准、方法技术等方面系统设计、改革创新。
三是准确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力解决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目标和服务面向,实行分类施策、精准评价。突出评估诊断功能,当好“医生”和“教练”,强化评估结果使用,促进高校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实现减负增效。
三、请简要介绍《方案》的研制过程
答:《方案》研制历时2年多,汇聚了高教战线众多高水平专家和一线教师的智慧与心血,主要分为四个过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标对表中央、教育部党组最新政策文件,并将有关要求融入《方案》,准确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正确方向。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组建50余名高水平研制专家组集体攻关,与国内知名高校深度合作,围绕“立德树人”“创新创业教育”“课堂革命”等设立多个研究课题,系统研究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新经验和新趋势,形成9个专题研究报告,夯实了《方案》研制的理论支撑。
三是深入一线开展全面调研。先后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市教委等各地高校和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召开9次专题调研会,广泛开展深度访谈、专题研讨、问卷调查,咨询280余位专家学者,收回1000余份问卷,奠定《方案》研制的实践基础。
四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面向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兵团教育局,覆盖全国1000余所普通高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召开9次集中改稿会,对500余条意见逐条分析梳理,反复打磨修改。《方案》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四、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指导思想上,始终把“五个坚持”作为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坚持落实教育“四个服务”和新时代本科教育要求;三是坚持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四是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五是坚持构建大学质量文化,引导高校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工作目标上,强调把“一根本、两突出、三强化、五个度”作为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共同愿景和价值追求。一根本: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根本标准。两突出:即突出“以本为本”,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突出“四个回归”,落实“三个不合格”“八个首先”有关要求,引导高校“五育”并举倾心培养时代新人。三强化:即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五个度:即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工作原则上,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二是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五是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五、新一轮审核评估有什么突出特点?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紧扣上轮评估存在的短板及新时代本科教育要求进行优化改进,回应政府关切、社会关注、高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立德树人导向更加鲜明。针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软、弱、碎”,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还没有完全贯通到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的问题,《方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指导思想,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强化立德树人基础、指标和制度建设,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加强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强化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真正让立德树人落地生根。
二是坚决破除“五唯”顽疾。针对高校在科研评价和人才评价方面存在的“五唯”顽疾,《方案》全面加强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审核,引导教师潜心教书、安心育人。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注重“帽子”教师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贡献,强化多元主体评价,从不同角度了解在校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三是积极探索分类评价。针对上一轮审核评估在坚持“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方面存在国家尺子过粗、高校自设尺子不清晰的问题,围绕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多样化需求,新一轮审核评估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按类型把尺子做细,提供两类四种“评估套餐”,引导一批高校定位于世界一流,推动一批高校定位于培养学术型人才,促进一批高校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同类型常模比较长短,高校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常模数据作比较分析,从而进一步找准所处坐标和发展方向。
四是大幅减轻评估负担。针对上一轮审核评估存在审核指标多、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方案》坚持减轻评估负担,增强评估效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线上线下评估“一体化”,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采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让评估负担“减下来”。打造菜单式、可定制的评估工具,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
五是突出评估结果使用。强化评估整改,让新一轮审核评估“长牙齿”。把上轮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门槛条件,列出问题清单,咬住问题清单一纠到底,建立“回头看”随机督导复查机制,对整改期内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等问责措施,切实让评估整改“硬起来”。
六、审核评估中如何进行评估分类?
答: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七、请简要介绍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答: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方案,第一类和第二类分别设一级指标4个和7个,二级指标12个和27个,审核重点37个和78个。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第一类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第二类评估量大面广,细分为3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采取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政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
八、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
答: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评估程序。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九、如何以审核评估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把有效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作为主线不动摇,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综合改革,形成全局性改革成果。
一是坚持以评估思想理念引导改革。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全面对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国际先进理念,将其作为引领整个评估工作的核心理念。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刻苦学习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强调教育产出质量,以质量保障机制和能力为评估重点,促进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
二是坚持以评估要点指标推动改革。坚持对标新时代本科教育质量要求,加强对思政教育、本科地位、学生发展、卓越教学、双创教育等方面的审核,衔接“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引领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让教学改革“动起来”,推进高校在体制机制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改革新进展,实现改革新突破。
三是坚持以评估政策资源支持改革。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台帐销号”方式一抓到底。实行限期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和关键办学指标进行督导复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收集和推广,帮助其他高校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十、请简要介绍下一步推进审核评估工作的主要安排
答:下一步,教育部督导局将印发配套文件,部署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确保不跑偏、不走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筹规划,达成共识。部署学校做好评估申请,合理选择评估类型、切实落实以评促建,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高校章程规定、事业发展需要、上一轮评估时间和整改效果,以及评估机构年度评估能力等因素,制定审核评估规划。发挥宣传工作在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标准解读、专家培训等多角度全方位权威解析,把新一轮审核评估重大意义“传到位”、精髓要义“说清楚”、任务要求“讲明白”,让战线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内涵要求。
二是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样板间”,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开展全国统一试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操作流程,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推开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部省协同,组织保障。积极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在国家统一评估体系下,建立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健全科学有效的部省两级协同管理机制,保证全国各地评估工作节奏和工作质量。
四是培训专家,保证质量。建设全国统一共享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团结、凝聚、培养一支“爱评估、懂评估、敬评估”的高水平评估专家队伍。分层分类开展专家培训,提升专家队伍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专家进退动态调整机制,把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甄选出来、任能使用,及时淘汰站位不准、违反纪律、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专家。
五是阳光评估,规范管理。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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