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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门”牵出唐骏 公安局称是新型犯罪手段

http://itpx.eol.cn  来源: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曹晟源  2010-07-29    

  一位国内知名的职业经理人,一家三流的乡镇房地产公司,一家上市银行,三个看似毫无关系的个体,却被一栋闲置的商业地产联系到了一起。在“骗贷门”被曝光后,唐骏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博京大厦真的充当了骗贷工具的角色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赶赴事件的发生地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试图解开隐藏在事件背后的疑云。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吴江市检察院得到的一份 《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中获悉,经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后认为,2009年3月至7 月间博京置业前法人代表盛铁军伙同博京大厦的购房者王斌斌等人经预谋后,由王斌斌安排8名亲友与博京置业签订了15份未网签的博京大厦购房合同,然后至某银行吴江支行办理按揭贷款,骗得银行贷款1.4729亿元。

  公安局方面认为,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涉嫌骗取贷款罪。

  在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中提到的王斌斌安排的8名亲友,据了解其中就包括了唐骏。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唐骏在这起涉嫌骗贷的案件中涉及贷款金额高达1.1285亿元。

  “最失败的商业地产”

  “博京大厦是我们这里唯一失败的地产项目。”在盛泽镇房地产界从业多年的开发商刘总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个项目的操盘手(指盛铁军)和他的机构(即博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都是外行,既不懂行业,也不懂营销,更别谈楼盘具体的事务。”

  记者在盛泽当地了解到,博京大厦所处的地块在当地属于繁华商圈,毗邻盛泽的商业街和全国知名的丝绸市场,但周围车水马龙的场景和门可罗雀的博京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造了好几年了都没见卖”,周围的居民也表示不解。

  另外一名盛泽的房地产业内人士李总也对博京置业的行为不能理解,“按正常的情况,(博京大厦)早就应该动了,因为这几年间盛泽的很多商业地产也都起来了,再好的项目也不可能无动于衷的。”

  或为新型的犯罪手段

  2009年,当博京大厦陷入停工的时候,已经接任新华都集团总裁的唐骏不动声响地购入了博京置业的项目。

  据此前媒体报道,唐骏当时一口气购入博京大厦一至六层商铺,面积为17922.77平方米,合同总价2.2576亿元,其中按揭贷款数额达到1.1285亿元,分6笔发放。这占到了整个贷款额度的很大一部分。

  虽然涉及金额数目巨大,但在盛铁军看来唐骏的投资无可厚非。

  “这是唐骏先生的隐私,我们是不方便透露的。”当记者希望了解唐骏在这次购楼事件中的情况时,盛铁军这样解释道。

  不过唐骏参与了博京大厦的购买,这却是不争的事实,盛铁军承认:“唐骏先生的购房款项目前都已经到了。”当记者提出希望能够看下相关的付款收据或是贷款的相关证明时,盛再次强调这是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不过在李总看来,唐骏的加入让事件变得复杂起来。

  盛泽当地不少开发商在做商业调研的时候,对博京大厦的营销手段都感到非常难以理解。博京大厦开建至今并没有大量的对外招商政策和相关的推广活动。主体建筑造好以后就一直放在那里,并且从市场反馈情况来看,很少会有人去考虑购买。

  此时骗贷的可能性出现,在李总看来,小城市的操作会更加隐蔽。如果选择一个比盛泽小的乡镇,这样的项目是很容易引人注目的;而在盛泽,这样的项目比比皆是。

  在李总看来,光是盛铁军并不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浪,其周围肯定是有一帮人的。他们在利用了唐骏的名气贷来款项的同时,可能也利用了另外的担保或是小额信贷公司将贷款再次贷出以轻松赚取其中差价。

  对这一案件,江苏省公安厅对外的口径是,此案件使用的是新型的犯罪手段。

  记者之后也多次致电事件的另一主角唐骏及其助手,对方的手机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博京大厦销售或未备案

  实际上博京大厦本身是否能够销售其实也存在着诸多争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吴江市房地产管理处,咨询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可以交易的商业地产,那么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由开发商在建设局(即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网签备案。”

  记者随后来到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一名副局长以保护隐私及遵守吴江市宣传部宣传纪律为由,拒绝了记者要求查阅关于“博京大厦”购买方及开发商有无在该局进行网签备案的要求,而该局房产综合开发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则表示,“你要查到这些信息在我们官网公开信息栏可以查到,如果在我们官方网站上没有查到网签备案信息,那么你要查的信息可能并不存在。”

  记者查阅了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但除了发布于2006年7月12日的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初见成效”等信息外,没有任何与吴江市及所属镇级行政区商业用房网签备案有关的信息。

  记者又转到吴江市房地产管理处档案处采访,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查到“博京大厦”的任何相关信息。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说,“只有在办理好房产证之后,在我们这里才会有存档。如果这里没有相关物业的信息,说明该物业没有办理房产证。”

  记者又在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查询得知,因博京大厦所在地块陷入经济纠纷,截至昨日,该地块仍未解封,但博京大厦是否被查封目前并不清楚。

  “我知道这幅地块,它有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了。凡是被法院查封的地块,在我这里都有备案。截至7月23日,该地块尚未解封。”该局地籍管理科副科长沈建强表示,博京大厦所处地块查封和该幅地块上的物业查封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地块查封不影响地块上物业买卖。

  沈建强所称的 “地块和地块上所有的物业查封是分离的”,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六款条款称,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

  有瑕疵的房贷?

  就博京大厦巨额贷款一事,记者致电其贷款银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上海负责人,对方表示并未听说过此事,并以此类事件须由总部处理为由,拒绝了采访。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该行总部董秘办处长以及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两位负责人都表示没有听说过博京大厦骗贷案一事。后者说:“我现在还不清楚这个事情,董事会会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来公布信息。如果监管部门要求,我们一定会公布的。”

  随后,其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让记者向公司总机询问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经过反复查询后,该行的“有关负责人”又被重新接至先前表示“权责所限”的上海负责人处。对于1.4729亿元的贷款数目以及唐骏等情况 “一概不知”的该银行始终选择沉默。记者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传真至其总部,截至记者发稿时,该行方面仍未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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