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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称英语成绩使用相关规定大汇总

http://en.jybest.cn  新东方在线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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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职称英语统一考试的成绩使用相关规定各省都不一样,有些方面还牵涉到职称评审规定,比较复杂。

  针对很多职称英语考生对各地方职称英语考试成绩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太清楚,本文特将各省份职称英语成绩使用相关规定进行汇总,以便大家在查分期间查阅。

  北 京

  成绩有效期:

  长期有效

  分数线: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

  市合格分数线:自 2005 年起,北京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

  咨询电话:北京市人事考试中:010-63959161、010-63959162

  天津

  成绩有效期:

  (一)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二)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咨询天津市人事局职改办结果)

  咨询电话: 天津市人事局:022-23316609

  天津市人事局职称办:022-23312004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23134226

  23192980

  上海

  成绩有效期:

  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从考试之日起计算。(出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后结果)

  咨询电话: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021-64031155

  2009年成绩查询: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重庆

  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可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咨询咨询重庆市人事局后结果)

  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局:023-86868811

  023-86868815

  2009年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三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到考点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事局领取合格证。

  河北

  成绩有效期:

  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

  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合格分数线:45分

  咨询电话: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0311-83824748

  0311-83808508

  0311-83806307

  山西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凭合格的《成绩通知单》晋升上一级或上两级(符合本通知二(一)、4条件的)职称。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后结果)

  咨询电话: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8780387

  0351-8780385

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10-5844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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