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bet36体育投注冲刺季!点击此处查看报名冲刺全攻略>>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形式
我校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各环节具体要求、地点、时间安排等见各学院网站复试细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一般为笔试形式,综合能力测试一般为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及培养需要,自行确定专业知识测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测试、实验等),各学院考核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1.专业知识测试。该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逻辑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能力测试。该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研学能力、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情况,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等。
3.英语能力测试。该测试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能否使用英语进行完整表达,是否具备在本学科、专业研究中需要的基本外语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贯穿复试所有环节,内容一般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专业知识测试中考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卷面分值100分。
6.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考试违规、作弊、不服从复试管理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复试工作流程
1.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以及计划指标情况,分别划定各专业及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并在我校网站公布,同时公示复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各学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3.复试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4.我校不接受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待录取要求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技能测试)×30%+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
2.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或在复试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待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5)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
(6)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记录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程度,我校有权不予待录取;
(7)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时间安排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学院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待录取;
(8)在复试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接社会举报存在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复试、待录取资格。
六、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要求、工作办法等另行发布。
七、待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我校、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及教育部最终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
八、公示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我校将对复试考生、待录取考生、专项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371-85960212
各学院联系方式: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新余市中等专业学校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城市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